行业动态

先科新闻:饮水安全从水源保护开始 水要治也要养

更新时间:2012-05-08 09:45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生态经济”近期将围绕“水”做一组“水文章”,从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工业废水、农村污水、海水淡化等多方面进行深度报道。敬请关注。

    对于四川省郫县唐昌镇的居民来说,生活正在悄然变化。由于新规划的成都市自来水七厂选址在唐昌镇,将新增饮用水源保护区20平方公里,共涉及唐昌、安德2个镇10个村。此前,郫县已经在成都市自来水六厂取水的柏条河和徐堰河流域,划定饮用水水源护区共40.8平方公里,涉及三道堰、新民场等5个镇32个村。

    被划入水源保护区,对农民来说,意味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种田不能再用农药化肥了,下河洗衣也不行了,过去随便进出的河岸,很快就要修起防护网给隔离起来……

    随着水污染的日益严重和可用水资源的日益匮乏,饮用水安全问题正成为我国公共健康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我国已着手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水源水质安全,是确保饮用水安全最直接的方式。

    分级保护水源地

    在遂宁市的饮用水源地――渠河,见不到洗衣、垂钓、游船这样的“风景”,沿河修建的铁丝网上爬满了绿色藤蔓,铸就成连绵5000多米长的“绿色屏障”。为确保一河清水,遂宁投资2亿元拆迁1700余户居民,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50多个,在一级保护区两岸修建绿色生态隔离带,减少因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

    物理隔离是保护饮用水源的有效措施。“按《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定范围由各地自行确定,比如一级保护区划定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如果监测水质发现不够好,就可以扩大到取水口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副总工程师穆宏强曾多次调研我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情况。

    从全国范围来看,四川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较早。“早在2006年,四川省就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全省共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4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472个。”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说。

    划定保护区只是第一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后续管理更为重要。“我国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根据需要,各地还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介绍说,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各地还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到2010年,四川省95.24%的城市完成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表示,2008年以来,四川连续几年开展了清理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专项行动,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取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现有污染源进行取缔、整治和规范,确保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统一规范设置保护区界桩、界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等。

    水要“治”也要“养”

    天地映秀,5・12汶川特大地震的震中如今展现出全新的面貌,这里风景秀美,重建的新居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值得一提的是,高标准的重建让这个小镇拥有了自己的污水处理厂。“映秀山水美,更要保护好。不仅映秀,利用灾后重建的契机,阿坝州的许多乡镇都建起了污水处理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副州长蒋刚说。

    建设污水处理厂正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只有主动防治,才能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四川省住房建设厅副厅长李又说,四川要求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1年全省新建污水排水管网总长1.28万公里,相当于过去建成的管网的总和,重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确保饮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需要“治”水。整治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染源、农村污染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这“三个整治”、“一个确保”是一个统一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