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开采采出水回注水质要求
更新时间:2011-10-12 10:03 来源:未知 点击数:
采出水回注水质要求
经过处理后的采出水回注,对水质基本要求如下:
1、水质稳定,与油层水相混不产生沉淀;
2、水注入油层后,不使粘土矿物产生水化膨胀或悬浊;
3、水中不得携带大量悬浮物,以防堵塞注水井渗滤端面及渗流孔道;
4、在运行条件下注水不应结垢;
5、注入水对水处理设备、注水设备和输水管线腐蚀性要小;
6、不能造成注水井的吸收能力迅速下降,为了使注水井保持一定的吸收能力。
经过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回注水水质标准(行业标准《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SY/T—53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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